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

取缔城管刻不容缓

其实在2008年01月09日看了[爱枣报:132期]http://www.izaobao.com/540.html上面的报道,就有这种想法,一个非法的执法队伍干的事总是违法的,它存在的意义何在。难道法制社会的老百姓就都成了刁民,还要用非法的手段来管理,那为什么不用警备司令部的宪兵,更有震慑力,还没看过敢跟警备叫板的。常常在禁停标志前看见停着XX的车,法院、公安和检查就算了,国安更别提了,别人是特权单位,我绝不敢对这几个部门的竖中指,但对城管的就做过,因为它本身就是个没有法律限定的私生子。从小在政府大院长大,就听说公检法,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个城管出来,类似的很多,像交通协管员,要协管员还要交警干嘛。上梁不正下梁歪,交警不顶事了,协管员还有用吗?现在这种事很多,见得多了就麻木了,都懒得提。有些人总喜欢提“路不平有人踩”,我常常和人体工程学打交道,常常要考虑人们对外部事物的感受,其实人们走(赶)路的时候都会选便捷的,如果不是刻意,同样距离,平坦的路比崎岖的路使用率高的多,所以路不平了,没专人维护,谁会去踩,谬论。昨日偶看见有个是否取缔城管的调查,一看结果,赞成取缔的占到七成,民意不可违,不知这又算不算是谬论...


名词解释:城管


词目:城管


释义:


① 名词:以暴力手段维持××形象,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、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。例句:城管上道,鸡飞狗跳。


② 形容词:形容残暴、血腥、恐怖。例句:你也太城管了!


③ 动词:等同于打、砸、抢。例句:他不老实就城管他一下!


④ 叹词:无奈之意。例句:这世道,城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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